百度智能小程序功能体验规范

功能体验规范

1、智能小程序的核心功能,必须在智能小程序首页得到体现。

2、智能小程序向用户提供基本的功能指引,应包括描述或截图等形式。

3、未经百度公司授权的情况下,不得提供与百度APP功能相同或者相似的功能。

4、未经允许或未经百度公司授权的情况下,智能小程序功能的使用,不得依赖于其他智能小程序,即不得以使用其他智能小程序为条件,也不得依赖于其他应用程序,即不得以使用其他应用程序为条件;也不得展示或者推荐其他智能小程序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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